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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5-11-11
强奸自己的养女,并致使其怀孕产下一婴儿,犯罪嫌疑人杨某罪不容诛。昨天,负责办理此案的检察官透露: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将以涉嫌强奸罪、遗弃罪对杨某提起公诉。
事件
杨某现年15岁的养女自8岁起,就被迫与其养父发生性关系,并在去年10月生下一名婴儿。该婴儿在出生的当晚就被杨某遗弃在邻村的路边。
1993年冬,8岁的女孩小玉跟着妈妈改嫁到了京郊杨某家。母女俩到杨家一个多月后,杨某就开始猥亵其养女。在长达7年多的时间里,杨几乎每天晚上都强迫小玉和他发生性关系,就连怀孕期间也不放过她。每次只要小玉反抗,就招来杨某的毒打。杨某还扬言,如果报案,就杀了小玉的全家。
去年10月28日晚,小玉在家中生下一名婴儿。哭声惊动了熟睡的母亲和杨某。养父给孩子剪断了脐带后把孩子包好,趁着黑夜,将婴儿扔到邻村的麦秸垛上。兽性大发的杨某不顾养女可能造成产后大出血,刚生下孩子没几个小时,又强行和她发生性关系。
随着年龄的增长,小玉越发厌恶杨某无休止的兽欲。今年2月的一天,杨某强奸小玉遭到反抗,就一拳打青了她的鼻子。小玉跑到亲爷爷家写下了控告信。信未写完,杨某拿着刀跑来威胁她回家,爷爷就报了案。随后,杨某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当事人说
小玉:“我最怕晚上了……”
15岁的小玉长得很敦实,脸上透着农村女孩特有的朴实。难以启齿的过去让内向的她更加寡言少语了。
“养父第一次强奸我,是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当时我疼得大叫,妈妈没听见,睡得死死的——她脑子有点傻。我妈清醒的时候会骂他,他就打她。刚生完小孩,他就强迫我。我妈说会出人命的,他不听,还打我妈。”
“从10岁起,他几乎天天逼着我和他‘玩儿’,我不依,他就使劲拧我,撕我的书。我最怕晚上了。有时候我故意写作业拖到夜里,想等他睡着。可他从来也没放过我。”
“小学五年级时,我姥姥也知道了,是我妈说的。他老吓唬我,说要是报案,就把奶奶姥姥他们都杀了,我特别害怕。”
杨某被抓后,村里已经有人对小玉流露出异样的目光。“我想离开村子,越远越好。”心情不好的时候,小玉就在家画画,她特别喜欢英语,她说自己特别想报考一所中专,离开这里。说到这里,眼泪扑簌簌地掉了下来。
7年的折磨给小玉带来了深深的恐惧。一说起养父,小玉眼里就会闪过一丝惊恐。“怎么处置他都行,只要别再看见他。”小玉说。
毕竟涉世不深,小玉似乎并没有意识到此事对她一生将产生的影响。她说她要继续念书,毕业后打工挣钱,养活妈妈和小弟弟……
杨某:“没想那么多,只是图一时快乐。”
日前,记者在看守所里见到了犯罪嫌疑人杨某。
杨某今年38岁,小学毕业后在家务农。他身材矮小,相貌猥琐。杨某最开始用种种理由为自己的行为狡辩,后来才肯承认自己是图一时的快乐。
“你有没有替孩子考虑过后果?”
“没想过,只是图快乐。”
“为什么扔掉孩子?”
“一是养不活他,二是户口不好上,而且让人知道了,脸上也无光。”
“你不知道你是在犯罪吗,不怕被告发吗?”
“知道。这种事见不得人,小玉和她家里人也说不出口。”
受害人亲属:要是早点报案就好了。
女儿第一次受欺负时,小玉的母亲就知道了。有时,杨某强奸小玉也不避着她。这个神经曾受过刺激的女人想过和杨离婚,但是担心女儿的名声。她一心等着丈夫有一天良心发现,能改过来。
小玉的姥姥说,小玉是个性格内向的女孩,来姥姥家里从来不说自己的事儿。一开始,只知道杨某对她管教比较严。1995年的一天,小玉的妈妈把杨某强奸女儿的事情告诉了老太太。老太太想了想,还是没有报案。她叫来杨某,当着众多家里人,给了杨一个耳光。杨跪在地上求饶,信誓旦旦地保证不再欺负小玉。一家人谁也没料到,杨当天晚上就对小玉大施淫威。此后,反而变本加厉地折磨小玉。
“总觉得丑事说出去不光彩。要是早点报案就好了,小玉也不至于怀孕。”现在,家里的老人们一提起这事,就止不住地叹气。
走出小玉的家,记者的心情是沉重的。小玉终于摆脱掉了养父的魔掌,而噩梦般的过去也许会追随她的一生。小玉今后的路无疑是艰难的,世俗的偏见很难再让她像其他女孩子一样单纯而快乐地生活……
专家说
宋炳生:再婚家庭性骚扰多
此案的承办人、市检察院二分院起诉一处主诉官宋炳生说,从起诉部门对未成年人人身伤害案件的调查来看,有很多未成年人受到的性侵害来自于身边的人。“他们对身边人的戒备心理较弱,真正能造成长期性侵害的也只有熟悉的人。”
宋炳生说,他们在办案中发现,有很多家庭性侵害案件一般来自再婚家庭。比起其他孩子,来自再婚家庭的儿童,在生理上和心理上更加需要父母的关心。女孩子受到外界的性骚扰时,要学会如何保护自己。加强家庭的性教育才能避免发生类似悲剧。
小玉的案子是发人深思的。受到来自身边亲人的伤害,她今后也许会对社会失去信任,甚至产生敌对的情绪。她眼中的世界也许是不平衡的,因为她受到亲人和身边人的伤害程度要远远大于陌生人。
宋炳生说,小玉被养父强奸7年才将他告发,家人“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也导致了这种悲剧。而类似的案件往往也多发于比较偏僻贫困的地区。通过压服而不采取法律的手段,只能是姑息养奸。类似事件说明,不仅对青少年要普及法律知识,很多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也需要提高。
宗春山:性教育千万别忽略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咨询服务中心的宗春山主任说,目前,我国对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教育几乎还处于空白。这种自我保护不是教他们怎样和坏人搏斗,而是让孩子学会正确地了解自己,客观地认识社会。在了解自我中,如何正确地看待性是很基本的内容,性教育是孩子成长中不可或缺的。
宗主任说,很多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是由于根本不知道性为何物,不知道性是隐私而不能侵犯。
据资料显示,目前中国男女孩性成熟时间比10年前提前了1年,一般在12岁左右,有的甚至更早。而绝大多数孩子对应有的性知识一无所知。(考虑到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本文中的主人公小玉系化名)
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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