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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信用调查服务
促进现代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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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正意调查所: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主要途径有:通过市场深化,奠定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雄厚市场基础;通过现代技术运用及服务创新,形成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技术基础;通过产业区位集聚,优化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生态基础;通过网络化架构,培育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组织基础;通过主动接受国际服务业的转移,促进现代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是适应国际产业分工新变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产业结构高度化的重要产业政策导向。目前许多地方,特别是大城市都在积极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并取得相应的成效。但在此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盲目性,特别是采取传统的推进一般服务业的政策手段和措施,甚至简单移植搞工业化项目的做法,结果往往导致事倍功半。因此,我们要深入研究现代服务业的特点及内在性要求,积极探索其发展的有效途径及对策措施。
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特点及其基础条件
现代服务业主要是指那些依托电子信息等高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发展起来的,主要为生产者提供服务的部门。如金融保险、商务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教育和保健服务、通讯服务等高增长和占主导性的服务部门;网络服务、第三方物流服务等新兴服务部门;以及一部分被新技术、新经营方式改造过的传统服务部门。这些服务部门具有高人力资本含量、高度专业性、高附加值等明显特征,与传统服务业有较大的不同,从而其赖以发展的基础条件也有很大的差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大致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从世界范围来看,现代服务业发展是与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及特定经济时代相联系的,是产业结构高度化及经济服务化的产物。目前,在世界GDP总量中,服务业产值已超过了60%,其中一些发达国家的服务业产值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0%,个别国家接近80%。而服务业的就业比重,发达国家已高达70%左右,中等收入国家为50%-60%之间。同时,世界服务贸易占到贸易总额的1/4;服务消费占到所有消费的1/2左右。因此,世界经济实际上以服务商品的生产为主,已经步入了“服务经济”时代。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现代服务业得以大规模发展及在整个服务业中占居主导地位。例如,发达国家的现代服务业在其整个服务业中的比重已达50%以上。
其次,国际经验也表明,现代服务业是在制造业高度发展的基础上蓬勃兴起的。制造业高度发展会呈现“服务化”(Servicisation)的新趋向,其附加值中有越来越大的比重来源于服务,而不是加工制造。制造企业为了保持核心竞争力,逐渐将非核心业务外包出去,同时也越来越利用分工更为专业、功能更为强大的服务性企业来整合自身的技术平台和服务平台,以进一步做强自己的核心业务。这样,便大大增加了对服务性中间投入的使用,产生了制造业对服务的大量引致需求。例如在日本1970年至1980年的高速发展阶段中,制造业对服务业的中间需求年均增长率为13.4%,要高于对制造业本身的中间需求年均增长率的11.3%。如果将制造业分解,可以进一步看出以机器装备工业为主体的制造产业对服务业的中间需求最为巨大。另据美国1997年的公司调查,美国公司8000万美元以上的服务开支增加了26%。在公司的总支出费用中,信息技术服务占全部费用的30%,人力资源服务占16%,市场和销售服务占14%,金融服务占11%,仅仅这几项服务支出已经占到总支出的71%。可见,当制造业发展到其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要更多地依靠生产者服务业来支撑时,便会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使其成为经济中最具有增长力的部门。
再则,现代服务业发展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及网络化。由于现代信息技术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服务的固有属性,如面对面服务、个别性服务、即时性服务等,使数字化的服务产品也可存储、可远距离传送,从而具有可交易性,所以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及网络化,使现代服务业也具有“制造化”的新趋向,即像制造业那样的规模经济和定制生产。正是在这种范围扩展和技术进步的条件下,现代服务业已成为由一种不同经济活动组成的多样化群组,并越来越呈现出“非中介服务”、“虚拟化服务”的新特征。与此同时,现代服务业日益成为智力密集型部门,处在价值链的高端,其高能量通常是超地域的辐射。
此外,现代服务业发展与政府管制政策调整有密切的联系。通常,服务部门在准入、经营、定价等方面受到较多的管制,而传统的分头管制、多重管制以及过度管制的政策框架对现代服务业发展有较大的抑制作用。国际经验表明,在服务业扩张中,政府管制政策的调整具有重大作用,直接决定了市场进入的机会,并决定了市场结构以及竞争程度。因此1980年代后,许多发达国家的政策选择转向放松管制及其政策框架调整,包括允许混业经营、业务交叉等,予以现代服务业更大的发展空间和自由度,从而导致更多的企业进入,带动了相关的投资以及竞争活力,大大促进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例如,德国、法国和西班牙电信部门的总要素生产力,因其法规改革提高了40%。
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主要途径
由于现代服务业的产业属性及特点决定了其自身发展的特定条件及路径依赖,所以我们在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过程中,要按照其内在性要求,寻求有效的发展途径。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主要途径有以下几方面。
(1)通过市场深化,奠定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雄厚市场基础。现代服务业发展,首先取决于市场需求的驱动,特别是要由产业部门和政府部门的中间需求来拉动。而目前我国社会专业化分工程度还比较低,许多服务活动内部化在非服务部门中(除了农业、制造业部门,也包括政府与家庭部门),形成部门内部的自我服务,从而造成对现代服务的中间需求不足。例如,根据投入产出表的计算,上海第二产业的服务投入率(服务投入占总投入的比重)明显偏低,比第三产业的服务投入率几乎低一半,甚至比第一产业的服务投入率还要低。因此,要通过市场深化,提高社会专业化分工程度,特别是促进制造业内部服务活动的外部化和服务交易市场化。在一些发达国家,真正保留在制造企业内部的服务职能范围和比例均有很大程度的缩小,主要集中在与企业核心业务和商业秘密有关的几个领域内(比如财务、产品开发、设计等),而将信用调查、机械修理、广告宣传、厂房维修、保安、软件开发、市场调查、人员培训、卫生福利等,甚至将产品检查、产品维修、统计与报销等进行外购。这样,就为现代服务业发展奠定了雄厚的市场基础。另外,现代服务业本身的专业化水平也要不断提高,以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在世界贸易组织划分的服务贸易的143个行业中,目前我们尚有不少服务门类处于空白。因此,要通过市场细分和专业化,尽快建立起这些服务行业,例如发展商业化的税务服务、民意测验服务、安全调查服务、信用查询与分析服务等新的服务行业。
(2)通过现代技术运用及服务创新,形成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技术基础。现代服务业不仅是现代技术广泛运用的部门,而且也是自身创新的重要部门。1980年以来,大多数国家服务业的研发活动和投资急剧增长,占据了越来越大的份额。OECD国家的企业研发支出中,服务研发所占比重从不到5%上升为1997年的15%。我国的研发投入比重本来就较低,其服务研发投入就更少了,从而无法为现代服务业发展奠定良好的技术基础。事实上,在信息化进程中,服务创新正方兴未艾。服务创新既包括服务手段、方法、工具等方面的技术创新,也包括非技术创新,如像金融服务中的许多功能创新。与制造业等部门的创新有所不同,服务创新中有许多并不是技术性或者是过程的变动,而是功能性的开发。这些功能性的创新,也许并不需要大量的R&D投入,但要求有大量的学习及知识积累、高素质的人力资本以及相应的制度环境。
(3)通过产业区位集聚,优化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生态基础。由于现代服务业具有在中心城市及中心区域高度集聚的特性,其产业集聚带来的互补、共享等外部经济效应十分显著,从而呈现出区位集中的产业集群发展趋势,尤其在大都市中央商务区(CBD)出现了一系列的产业集群。因此,要以中央商务区为载体和平台,形成以金融商务服务为主的核心集群、以娱乐高档消费为主的衍生集群、以旅游餐饮服务为主的支持集群;以高新技术园区为载体和平台,形成以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为特色的服务业集群。在多样化、多层次、网络化的现代服务业集群基础上,拓展服务辐射空间,使服务价值链向外延伸。
(4)通过网络化架构,培育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组织基础。在信息化条件下,现代服务业发展越来越由经济网络型服务带动,使经济网络型服务与其他产业部门的发展形成互补,因此服务的网络化优势变得十分显著,许多服务型公司日益采用松散而富有弹性的网络型组织结构。目前,我们许多服务供给的组织方式仍然是传统的单一机构及等级制架构,缺乏遍布各地的服务网络,其业务活动的开展十分有限。现代服务业发展必须依赖网络化优势,服务企业要向连锁化、联盟化、集成化等方向发展,形成网络型组织结构。
(5)通过主动接受国际服务业的转移,促进现代服务业跨越式发展。现代服务业的经营活动正日益国际化、网络化和一体化。其对外直接投资成为拓展服务地域范围的重要形式。根据联合国《2003年世界投资报告》的统计,1999-2000年期间,全球FDI的产业分布为:第一产业3.3%,第二产业22.6%,第三产业为68.5%,其中金融业为24.9%,通讯业为11.5%。目前国际服务业转移正加快步伐,已经扩展到信息技术服务、人力资源管理、金融、保险、会计服务、后勤保障、客户服务等多个服务领域。我们要抓住这一机遇,主动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引进跨国服务机构及其伴随而来的网络、人才、管理、制度等。服务业引进外资,要注重其功能性,而不囿于项目及其金额的大小。因此,服务业引进外资的质量标准,一是功能的稀缺性,越是我们缺失的服务功能,越是要引进;二是功能的大小,越是服务功能大的项目,越是要引进;三是功能的集聚性,越是能带来其他服务集聚的项目,越是要引进。
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基本思路
首先,要突破体制性障碍,提高市场化程度,重点在于调整服务业管制框架及其政策。在明确行业要求和经营资质的前提下放松进入管制,扩大非公有经济比重,促进服务企业数量和规模的增大,形成多元经济主体参与的充分竞争的格局。在确定服务标准和加强行业监管的前提下放松经营管制,扩大服务企业经营范围,实行按质论价、差别化价格等市场定价方式。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促进专业化分工,带动服务外部化,从供给与需求两方面激活服务业发展的内在动力。
其次,要突破自我增强的产业内循环发展路径,在全面提升经济服务化的基础上寻求向整个经济系统渗透的发散型发展,特别是在二、三产业融合中找到新的增长点。这不仅要求其他产业,特别是制造业的企业活动外置,大幅度增加服务的中间投入,而且要促进制造业部门的服务化,使其经济活动由以制造为中心转向以服务为中心。为此,应加快发展与制造业直接相关联的配套服务业,如汽车服务、工程装备配套服务和工业信息服务,以及公共性服务业,如技术服务、现代物流、工业房地产、工业咨询服务以及其他工业服务等。
再则,既要有外延型的规模扩张,也要注重内含型的质量提高,重点在于改善服务模式,增强人性化、便利化、信誉化的服务特色。规模扩张主要是开拓新的服务种类和品种,增加新的服务门类和业务,改善服务业的内部结构。质量提高主要是用先进的理念改造服务业,用高新技术与信息技术装备服务业,提高服务的知识密集度与技术含量,增强运行的稳定性,培育服务新增长点,增强跨区域辐射能力等。
还有,要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环境。通过紧密的产业关联、共享的资源要素、丰富的社会资本、有效的竞合机制,充分发挥外部性优势,培育和促进服务业集群的形成与发展,实现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形成产业共同进化机制。
最后,要提供充分的物质基础条件及高级专业人才准备。发达的现代通讯设施、便捷的交通网络、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各类档次的商务楼及商务密集区等,都是吸引现代服务企业集聚的重要方面。另外,要创造条件引进高级专业人才,大力培养具有专门技能的服务人员。(作者:周振华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来源:《文汇报》
服务业发展与“十一五”产业升级
当前要结合“十一五”规划的编制,进一步提高对国际产业发展规律的认识,理清产业发展思路,在高度重视农业发展、保持二产平稳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同时,把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第三产业资源消耗少,产生污染小,对就业拉动作用大。以用电为例,第三产业2004年用电量占全部用电量比重仅为11.2%,创造的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31.8%;第三产业单位GDP用电量仅为第二产业单位GDP用电量四分之一。各级政府必须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切实重视服务业的发展。
加快服务业发展,要抓住当前服务业发展面临的两大机遇:
一是我国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进一步加快的机遇。2005年,我国对外开放开始进入一个新阶段。按照入世承诺,我国商业、通讯、建筑、分销、教育、环境、金融、旅游和运输9大部门、约90多个分部门的对外开放程度将大大提高,外资进入许多服务业领域的地域、数量和股权限制都将被取消,金融、批发零售、旅游、运输、仓储等领域将可能成为外资进入的热点领域。同时,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电信、邮政、铁路、民航等体制改革和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步伐将明显加快,服务业发展面临的体制环境将显著改善,个体、私营和外资等非公经济进入服务业领域的一些限制将显著减少。
二是服务业国际转移逐渐加快的机遇。国际产业转移正在发生新的变化,服务业国际转移已经成为新的热点,并且呈现涉及领域广、市场增长快、发展潜力大的特点。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2004世界投资报告中指出,全球跨国直接投资的构成已从制造业外包为主转向服务业外包,同时估计未来几年全球外包市场将以每年30-40%的速度递进,到2005年和2007年分别增至5850亿美元和1.2万亿美元。一些与跨国公司有战略合作关系的服务企业,如物流、咨询、信息服务企业,为了给跨国公司在新兴市场国家开展业务提供配套服务,或者是服务企业为了开拓东道国市场和开展国际服务贸易纷纷开始了服务业直接投资活动。1990年以来,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在投资总额中一直占据一半以上的份额,目前已经超过了60%。
“十五”及过去五年计划编制时大多提出了产业结构结构调整的目标或预期目标,但有的实现了,有的没有实现,没有实现有许多原因,但很重要的是没有切实可行、有力有效的保证目标实现的政策措施。1994年,国家颁布了《90年代国家产业政策纲要》,首次提出把机械电子、石油化工、汽车制造和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而这几个产业都属于第二产业的范畴。此后,国家对汽车、集成电路等产业又出台了具体的政策,一些地方政府也对工业的发展提出了明确的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工业的发展,确保了第二产业比重的提高。“十五”期间,中央政府越来越重视服务业的发展,多次召开全国性的会议专门研究推进服务业的发展。但总体上看,各地政府大多更加重视制造业的发展,通过抓大项目、大企业,更容易取得成效,而发展服务业并没有得到地方政府的足够重视,有关第三产业的发展在产业规划、招商引资、产业政策等方面基本是纸上谈兵,由于政策、体制、机制等原因难以落到实处。
“十一五”规划必须在提出加快服务业发展目标的同时,细化提出促进产业协调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确保产业发展达到预期目标。重点要围绕以下五方面研究提出政策措施:
一是必须借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造业发展的成功经验,把扩大服务业开放,承接服务业国际转移放到重要位置。要根据我国入世后过渡期开放的特点,研究如何有重点地加大金融、物流、专业服务等服务业领域的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和质量。要加强对服务业国际转移的跟踪研究,积极为企业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咨询服务,引导我国企业积极参与国际项目外包市场,吸引包括新设投资、收购兼并、风险投资等多种形式的服务业转移,同时鼓励我国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对外进行设计咨询、工程和技术承包、劳务合作等。
二是要进一步改善体制环境。要理顺推进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明确各行业发展主管部门和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细化落实行业规划、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要降低门槛,推动政府部门管理重点从审批环节转向监督、查处环节,特别是要尽可能实行一门式并联审批,在教育、卫生等领域放宽市场准入,大力引进外资、民资。要强化行业协会职能。对各类行业协会,要尽快落实业务主管部门,强化行业协会的民间色彩,发挥行业协会在制订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范、行业发展自律等方面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法规建设。强化依法长效管理,避免突击整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促进连锁、特许经营等现代服务业经营形式的发展。
三是要大力促进服务业新兴行业的发展。我国服务业发展滞后,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一些服务业行业发展不够,甚至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如在世界贸易组织划分的143个行业中,市场化的税务服务、民意测验服务、安全调查服务、信用查询与分析服务等行业基本上还处于萌芽状态,金融、保险、汽车中介、法律等的服务品种和范围也比较狭窄。要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加快培养新兴服务业所需的各类人才,特别是能够适应国际服务业发展要求、熟练掌握外语的实用型服务人才,推动新兴行业边规范边发展。要抓住我国制造业快速发展的机遇,重点突破生产者服务业,大力促进产品研发中心、科技服务中心、产品展示中心、信息服务中心、国际采购中心和销售中心等的发展。
四是要大力推动城市服务业的发展。我国城市化水平已从1978年的17.9%提高到2003年的40.5%。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表明,城市化进程可分为起步、加速和成熟三个阶段,其中30%到70%的增长过程是城市化的加速阶段。目前,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为40%左右,正处于加速发展阶段。同时,我国城市化水平比世界城市化平均水平低约10个百分点,比发达国家低20个百分点左右,按照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必须每年将城市化水平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加快我国服务业发展,必须以城市化为依托,推动房地产、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保健、休闲、法律顾问等与城市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行业的稳步发展。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都低于50%,服务业发展的潜力很大。大中城市的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按照“三、二、一”产业发展方针,优先发展第三产业,增强城市的服务功能。
五是强化产业政策与能源政策、土地政策、就业政策等的相互配套和协调。要根据产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土地占用、提供就业和对环境等的影响情况,优先发展能源消耗低、土地占用少、提供就业多、环境污染小的服务业,要在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能源价格、土地供应等方面制订明确的政策措施促进服务业发展。(张国华
上海市政府研究室)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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